文学作品不应刻意“规范”

来源:校报浏览次数:346发布时间:2018-09-12

近日,沪教出版社将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的“外婆”改为“姥姥”,引发热议。去年上海教委回应修改原因时称,“姥姥”是普通话词汇,而“外婆”是方言。笔者不禁思考:如此“规范”是否还能够让学生通过语言了解作者的文化背景和文章中蕴含的情感?

语言是信息的载体,使用语言的最终目的是准确传达信息,制定规则要求讲普通话不也正是以高效传播信息为出发点吗?近年来,随着各类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的频繁使用,“姥姥”与“外婆”早已成为常用词汇,无论南方人还是北方人,读到这两个词语时,都会明了它所要表达的是外祖母的含义,做此一改并无必要。

其次,文学作品是作者的文化背景和内心情感的集中体现。读者往往通过品味语言去感受作者的情绪波动和所见所感。如《四世同堂》《平凡的世界》《白鹿原》等用方言写就的作品均受到如潮好评。不仅如此,豫剧、汉剧、徽剧等地方戏曲艺术的台词中也多使用方言。这些形形色色的文化瑰宝在艺术殿堂中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地位,原因之一即其代表了广袤中华大地上的文化多样性。试想,倘若某天《外婆的澎湖湾》变成《姥姥的澎湖湾》,歌曲的传唱度会因其规范了用语而提高,还是会因其失去了韵味而下降呢?

此外,规矩不等于刻板,墨守成规不知灵活变通不利于长远发展,对于学生而言更是如此。学生本应在学习生涯中接受多元文化、培养发散思维,教材是学生的知识来源,起到“指明灯”的作用,倘若只是用刻板的规则束缚学生,结果难免坠入“答案只有一个”的思维陷阱。只有在多种文化的熏陶中,学生才能感受原著的光芒,对社会有更加全面的认知,真正地增加生活阅历,激发学习兴趣。

由此看来,“外婆”改“姥姥”不仅不是规范用语的正确范式,反而是局限学生视野、使原著作品暗淡无光的反面教材,我们理应保护文化的多元,反对这样刻意的“规范”,帮助学生在原有语境中感受作品的深刻内涵。

(编辑:许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