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出台一年多来,“双一流”建设引起高校以及社会其他各界的高度关注。部分省市已根据地域特点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由于事关我国高等教育崛起,“双一流”建设再次成为今年“两会”与会代表的热议话题。从整体上看,人们重点关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遴选方式、经费投入以及建设机制等问题。要厘清这些问题,我们须认真审视“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与路径、借鉴与创新、标准与评价、质量与效益、顶天与立地、整体与局部等方面的关系,以更好更快地取得“双一流”建设成效。
目标与路径的关系。“双一流”的目标是铸就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与学科。应该说,这个目标是为了实现中国的世界一流高等教育之梦。由现实走向梦想,其间的路径选择多种多样。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等教育建设,从重点大学到“985、211”大学,我们一直在探寻建设一流高等教育之路。“双一流”建设不同于以往的大学身份排座,而是通过对高校、学科的特色、优势与能力进行考量、采取竞争动态的方式加以建设。这种路径选择既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又能调动地方、高校的积极性。
借鉴与创新的关系。“双一流”是世界范围内的双一流,所以,借鉴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办学经验不失为一个有效办法。毕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铸就非一日之功,需要探索、积累和长期坚持。但在借鉴过程中,“拿来主义”不宜提倡,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传统与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都存在较大差异,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高等教育之路始终是我们的出发点。经验的本土化要求我们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结合国情创新建设理念、制度和机制,既要破除传统高等教育建设的体制机构障碍,又要站在时代的前沿,守正出新、坚志勇为,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标准与评价的关系。“双一流”的标准是人们讨论的热点,其实对于标准的关注,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出发点:政府希望以此为基础提升中国高等教育在世界高等教育的话语权;高校则关注自身能否进入“双一流”建设序列,赢得资源、地位与声誉;社会期望更多的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可以看得见、摸得着。所以,标准的讨论看似热闹,其实与利益相关。基于此,从大格局来看,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来做优、做强、做特中国的高等教育,使所有相关者受益,皆大欢喜。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并非易事,各方博弈的焦点转移到了评价,“谁来评价、评价什么、如何评价”成为重点。笔者的思路是:通过第三方权威评价机构根据高校、学科的比较优势筛选建设高校和学科,同时,界定中央、地方政府和高校的责任,强化事中监管、事后综合评价,重视淘汰机制、强化风险控制流程,避免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低水平重复。
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双一流”最终指向是质量,它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四个方面的综合质量。质量是生命线,它决定着国家提出“双一流”建设的成败得失。没有世界一流的高等教育质量,“双一流”建设得不到人民的认可。我国当下高等教育机会并不缺乏,但缺少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而效益正是检验“双一流”建设成效的重要维度,没有高效益的高等教育肯定没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效益的考量不仅仅是从“成本—收益”角度去测度,也要遵守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符合办学方向,还要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方面重点考察。
顶天与立地的关系。“双一流”建设既要坚持顶天也要重视立地。在顶天方面,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应当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精尖”人才,同时注重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在世界科技、经济和文化等多领域占据优势,具有学术主导权。在立地方面,首先,应当培养一大批满足工业4.0时代中国各行各业急需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需要,这是“双一流”建设主体的当然使命;其次,通过“双一流”建设,积累成功的办学经验,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一大批高校、学科走向世界一流。只关注顶天而忽视立地,“双一流”建设只与少部分高校和学科有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高等教育质量问题。
整体与局部关系。“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要不要照顾、倾斜和均衡化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就需要我们从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来审视这个问题。一方面,从整体上看,我们需要全面提升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但在资源不足的条件限制下,全面开花势必稀释高等教育资源,所以,将资源投入到少部分大学和学科有利于形成学科高峰、有重要世界影响力的大学,然后再带动其他高校、学科的发展。从局部来看,中国的高等教育由于历史原因,发展不均衡是事实,而且不同地方的大学有其地方特色和需要,这就需要在重视整体上兼顾局部,使高等教育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落实。另一方面,中央、地方两级政府须各自承担“双一流”建设的任务,形成上下联动机制、资源聚集效应。
(编辑:王丹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