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出台《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为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具体执行与实施,提供了明确指引。
上海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总体部署,率先对接,初步构建了区域落实“双一流”战略的实施框架。第一,以二维分类体系构建上海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总体格局。2015年,上海发布《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建立高校二维分类规划目标,横向以学科门类的集中度为依据,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3类;纵向以人才培养主体功能为标准,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等4类,形成“3×4”宫格分类发展框架制度。
第二,以“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加快建设一流学科点。经过充分的摸底调研与分析,上海于2014年出台《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同步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将“高峰”学科分为4类、“高原”学科分为两类实施重点建设。一方面,“强枝干、厚基础”,建设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高原”学科群;另一方面,“强优补缺”,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推动“高原”上崛起“高峰”,依托“高峰”学科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强国际合作,打造一流的国际联合实验室。“高峰”学科瞄准世界一流,“高原”学科着眼国内一流。
第三,以部市共建驻沪部属高校和实施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双轮”驱动一流大学建设。一方面,开展新一轮部市合作共建,支持驻沪部属高校改革发展。驻沪8所部属高校是上海高等教育的标兵和品牌,上海也始终对驻沪部属高校改革发展给予坚定支持,部市通过三期“985工程”和“211工程”共建,已经建立共同支持驻沪部属高校的相应机制。我们将与教育部加强沟通,继续支持驻沪部属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引导其牢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上海的改革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实施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推动市属高校争创一流。提升上海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根本靠加快发展市属高校。为此,上海于2016年初启动了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在前期上海科技大学建设基础上,分批重点建设若干所市属高校,上海大学作为首批高校纳入建设,并按照“一校一策”方式,给予较大力度的投入和支持。
第四,以先行先试、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构建“双一流”建设保障机制。一是把“双一流”建设纳入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积极先行先试。2014年,上海与北大、清华“一市两校”率先实施了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通过3年实践,已经在部市之间和上海市各部门之间,形成了教育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共识与合力。二是把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作为重要外部保障,主动简政放权。加快对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这是建设“双一流”的重要前提。三是把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关键支撑,落实放管结合。在放权的同时,我们也注重引导高校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用好自主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引导高校在牢固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前提下,着力完善“四大内控机制”,即完善重大决策内控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范围;完善财经管理内控机制,从内控管理上防范财务风险;完善人才培养质量内控机制,落实立校之本;完善队伍建设内控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和人才引进标准体系,加强对教师绩效考核管理等。
上海将立足国情市情,扎实推进落实,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国家“双一流”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王丹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