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如何理解新闻伦理与法规对于新闻业的重要性?
王老师:记者的法律意识和伦理素养决定其生产的新闻作品是否合法依规,对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至关重要。记者笔下是财产万千、是人命关天、是是非曲直、是毁誉忠奸。这是记者的责任,也是记者这个职业的神圣所在。
在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屡屡出现记者违规违纪事件,令人心痛。新闻本身是“易碎品”,讲究时效、急功近利的心态使个别记者忽视做人的准则,甚至出现单位腐败,媒介寻租,其深层次的原因值得全社会反思。
记者:您认为在新闻传播的教育中,应该怎样才能提高学生这方面素养,使他们成为合格的新闻人?
王老师:从我所主讲的“传媒伦理与法规”课逐渐受到重视,可以略见一斑。新闻的采写编评课程,培养学生的是创造性思维,而我的课培养学生的是底线思维。新闻作品要符合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要有利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捍卫司法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未来的记者要懂得自己的行为界限。知道如何自律维权。
记者:在您以往接触的案例中,让您印象最深的有哪些?为什么?
王老师:陈永洲事件,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3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 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而他所在的新快报,连续三天登报请求放人,很多新闻记者为他奔走呼吁,最后事实给了所有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沈颢事件给我印象也很深很惋惜。他是一个才华横溢、很有新闻理想的人,他写的1999年新年献词《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至今读来仍很感动;他在做记者时,勤奋敬业地工作,一直能坚守正义、爱心、良知的新闻价值观,历任新闻部主任、编委等要职,但当他37岁出任21世纪传媒总裁,后兼任21世纪报系党委书记,大权在握时,不仅坚守不了理想,也丢弃了行为底线,默认手下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收取企业的‘保护费’,承诺不对其进行负面报道等……这对新闻事业的社会地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记者的整体形象都有极大的损害。
(本文刊登于《中国传媒大学校报》447期4、5版记者节专题)